1、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高职类考生可以填报两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四个志愿;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
6、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填完补录志愿后 半个月之内会在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公布,届时查询是否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