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
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对于按丧葬费标准计算出的统一发放的丧葬费,如果有多余的,应该说这些费用是给死者家属的,所有权是死者家属共有,原则上应在各家属间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