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凭证是记录与货币资金收付无关的转账业务的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而涉及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应当编制现金凭证或者银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