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质可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四种。建设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划分,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具有一种性质。建设性质是基本建设计划和统计的一个重要指标,按建设项目在固定资产再生产中的不同性质。
建设项目按其总体设计建成之前性质一直不变。新建项目在完成原来的总体设计后又进行扩建的,扩建工程应另作为一个扩建项目,又进行改建的,改建工程另作为一个改建项目。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的单位,因只进行购置活动,不兴工动料,均不划分建设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