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