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并非法律上的权益,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所以,“青春损失”的范围很难界定。因此,当事人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法院一般难以支持。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