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学校房屋产权的性质是属于国有性质,学校所建设的房屋,所有的产权以及利益都是归国家所有,是国家统一进行管理的,产权证是是归国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去改变或者是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此外,国有民办实际是有国有为名,由私人承办,也是属于法律禁止的,性质也是属于国有性质的,所以说任何公办学校或者是国有民办的学校的房屋产权性质都是属于国有性质。私立学校的房屋产权应该属于私人所有,所以说公办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的房屋产权是无法进行转让交易的,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任何对学校进行负责的人也只拥有一定的使用权,是无法拥有产权证的,所以是不可以将学校房屋出租,转让,出售,这些行为都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