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和“自由租地、自由贷款、自由雇工、自由贸易”。它是刘少奇主席1959年4月份提出来的。
“三自一包,四大自由”是国后中共中央调整农村政策的产物,1960年至1962年中央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时,围绕如何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存条件而出现的一种提法。由于中央领导对此做法存在严重争议,所以当时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实施,部分地区就某一方面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实验,但未贯彻始终。三自一包,对后来中国政治形势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