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
2、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3、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时地修改宪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有法律作保障。
5、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