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的工作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主持,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中央书记处设书记若干人,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中共一大时,将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