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由定点屠宰厂(场)凭农牧部门开具的畜禽产地检疫证明接收进厂(场),然后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合格的在猪身上加盖统一的验讫印章,并出具国家农牧部门统一印制的检疫证明。不符合商品猪标准的种公母猪、晚阉猪、小猪身上则加盖“加工”印戳,送熟食加工厂加工,不得鲜销。病害产品一律销毁。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上市前要加盖3个印章,由动物检疫站加盖的蓝色滚动检疫印章、由定点屠宰企业加盖的蓝紫色肉品品质检验章和红色的等级章。合法印章的印泥是用食用色素制成的,对人体无害,不易擦掉。而假冒印章的印泥往往用非食用颜料制成,容易擦掉。去除猪皮上检疫章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用双氧水涂抹在印章部位20分钟即可漂白至无色。第二种是将食用碱均匀涂抹在印章上面,几个小时后除了印得比较深的部分,印章的痕迹大部分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