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方法:
1、省内首重每千克12元,续重每千克2元。
2、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福建、首重每千克22元、续重每千克13元。
3、天津、重庆、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首重每千克22元、续重每千克14元。
4、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首重每千克22元、续重每千克18元。
5、香港、澳门、台湾、首重每千克30元、续重每千克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