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义务兵对视力的要求: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三十五条规定:
1、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3、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