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