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苟且:得过且过。平生对于写字,从来没有马虎过。
原文:
日以十本为率,书遂大进。平生于书,未尝苟且,或答人简札,少不当意,必再三易之。
译文:
文征明临贴写《千字文》,每天以写十本作为标准,书法就迅速进步起来,他平生对于写字,从来也不马虎草率,有时给人回信,稍微有一点不符合心意,一定三番五次改写过它,不怕麻烦。因此,他的书法越到老年,越发精致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