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以企业的净利润为依据计提的,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本年盈利的话,看本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还有没有多余的盈利部分,如果有,可以计提盈余公积,否则,不用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