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属于行政人员,管理社会治安和进行刑事侦察,直接作用于社会和广大群众,检察官属于检察监督人员,其工作是监督公安系统和法院审判系统,禁止滥用职权损害人民利益,对于公民犯罪直接侦查起诉或者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即间接为人民服务,警察属于行政系统,而检察官属于司法监督系统,两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