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有三种情况,例举如下:
1、由公检法中的某一家组成。指的是不同于常规情况下的办案组织,其不同之处在于往往由领导牵头专门办理某一个案件,成员在办案期间全部或者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办理某一案件;
2、由公安和检察两家各自派出部分人员组成的办案组织;
3、由某一级的政法委或者某一个政法机关牵头,由一级或者几级公检法人员共同组成的一个办理重大案件的临时性机构。
专案组简介: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临时抽调不同机构的人员组成的,破案后一般自行解散,各人员返回原单位这样的临时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