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察不是军衔或警衔,我国公安部队负责纪律检查的人员成为督察,军队里则称为纠察。
2、警衔中“三级警督”,授予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3、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4、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