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贞观十四年时,全国共设360州,下辖1557县。
唐朝地方为州县两级。州的长官为刺史,县设县令。贞观十四年统计,全国共设360州,下辖1557县。县下有乡、乡下为里。里辖百户,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设里正负责“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直接管理百姓。
唐朝疆域辽阔,初期将郡改称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县,实行州县两级制。但此时天下已经不是秦朝建国时的三十六郡的规模,州数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后在州县上增加道这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