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即下落不明,不明去向。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可以随时报案。但是如果自愿离家出走有联系,没有危险的,应该不会受案。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