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经过翻转、平移后,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而该两个三角形的三条边及三个角都对应相等。
性质:
1、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角相等;
2、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
3、能够完全重合的顶点叫对应顶点;
4、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上的高对应相等;
5、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角的角平分线相等;
6、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上的中线相等;
7、全等三角形面积和周长相等;
8、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角的三角函数值相等。
判定:
1、三边对应相等的三角形是全等三角形。
2、两边及其夹角对应相等的三角形是全等三角形。
3、两角及其夹边对应相等的三角形全等。
4、两角及其一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三角形全等。
5、在一对直角三角形中,斜边及另一条直角边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