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签订合同的一种方式,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并且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生效,而要约邀请是可以撤销的。
依据《合同法》18条的规定,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