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到三点是未时,又名日昳。十二时辰制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
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即更点古代把晚上戌时作为一更,亥时作为二更,子时作为三,丑时为四,寅时为五更。把一夜分为五更,按更击鼓报时,又把每更分为五点。
每更就是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即120分钟,所以每更里的每点只占24分钟。由此可见“四更造饭,五更开船”相当于现在的“后半夜1时至3时做饭,3时至5时开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