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
一、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
二、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三、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四、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辛丑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