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合数包含了质数和合数。质数与合数的产生是人们在做人配的时候发现有的数能够被几个数等分,例如8可被2、4等分而不产生余数。另外一些则只能够分成一堆或者是几,例如7只能分成7或者7堆而没有剩余。人们还发现所有的能够几种不同的等分而无剩余的数都是有哪些只有两种分法的数相称得来的,根据这个特征把只有两种分法的数视为“元素”,称为素数,而把有两种以上分法的数叫做合数。后规定只能被自身和1整除的数为质数,其余为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