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它们的总和为77,20以内的合数有4、6、8、9、10、12、14、15、16、18、20。
质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素数,则称之为合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素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是任何大于1的整数均可被表示成一串唯一素数之乘积,为了确保该定理的唯一性,1被定义为不是素数,因为在因式分解中可以有任意多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