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新会计准则已经废除了待摊费用这个科目,现在无法查到该科目的编号。
2、待摊费用:
又可称预付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