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 借:工程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
2、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原材料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
3、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贷:制造费用;
4、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