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