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侦查、询问笔录是要随案件永久存档的,不会消除,这个记录并不是的案底,对当事人以后的日常生活不会有任何影响。
《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侦查机关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才可以通知证人到办案机关提供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