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内容:办学行为,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学业水平,学生特长,办学特色等六大项;
评价方式:
通过直接考核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视考核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重视增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重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逐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评价方法:
主要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价,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视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测试和调查都要面向学生群体采取科学抽样的办法实行,不针对学生个体,不得组织面向全部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统考统测,避免加重学校和学生负担;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考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等成果和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机构的评价工具;要科学设计评价流程,有序展开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