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过伯爵和男爵。
伯爵和男爵是我国古代五等爵中其中的两个爵位,我国古代五等爵为公、侯、伯、子、男,《左传》书楚国之君为楚子,吴国之君为吴子,南北朝至唐宋有开国县子之称,《隋书·百官志》载南朝梁陈封爵为九品,开国子弟为第五品,视二千石,隋代封爵为九等,子爵为第八等,后代往往沿用,惟明代封爵至伯为止,不设子、男二爵,清代原称精奇尼哈番,后改用汉名为一、二、三等子爵,在欧洲,爵位是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