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贯彻兵役法规的具体体现。我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是我军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军的根本宗旨。是实现大学生个人成长进步的需要。部队是所大学校,军营是个大熔炉。接受部队的教育和锻炼,普通的青年学生将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通过学习军事著作,接受革命教育,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将有质的飞跃,在部队培养的顽强作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将使自己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