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开荒地不归个人,荒地本身就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不会因为开垦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的年限不超过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