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期已过5年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