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间接参与国家管理。居民选举基层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逐层选举上一层人大代表,直到选出全国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据此可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通过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是人民群众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的法定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