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单位借出你的户口单页,凭本人身份证,填写借用单。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的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