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和教育局主要区别在于职能不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2、教育局的主要职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本辖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