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效力又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事、人以及在空间、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具体包括下列几类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
(三)虽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但申请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