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也就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需要注意的是,共享产权房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不得将拥有的产权份额分割转让给他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足一定年限,可申请购买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