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行驶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