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概念是“单独概念”的对称。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它指的是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对象,而不是指一类事物的集合体,后者称为集合概念。有一些表达普遍概念的词语,也可以用来表达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反映由同类分子有机构成的集合体的概念。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对象集合体与对象类的根本区别是:集合体的性质,构成集合体的个别对象不必然具有;对象类具有的性质,组成类的个别对象必然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