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没有规定消防演练次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扩展资料:
1、消防演习是为了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的活动,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掌握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以及提升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能力,增强人员在火灾中互救、自救意识,明确防火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员在火灾中应尽的职责。
2、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