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对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者,在事发后逃逸拒不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按行政处罚程序予以处罚,不适用《刑法》自首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