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