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
为了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即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