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作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可以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