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办学硬件:空间和灯光均达标的校舍、课桌凳、黑板等基本设施。
2、向当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成教科申请领申请表,填好所有项目,上交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成教科初审,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3、需要提供办学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学历及证明,为中小学学生作辅导课程只能申请中等教育,培训机构。
4、教育局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证书”,收到证件后即可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