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